蘭州文理學院2015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內高職院校單獨測試和推免招生的工作安排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關于做好2015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內高職院校單獨測試和推免招生的通知》(甘招委發〔2014〕37號)精神,2015年我校普通專科專業的50%招生計劃將實行單獨招生,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蘭州文理學院關于2015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內高職院校單獨測試和推免招生工作在甘肅省招生辦公室的監督、指導下,由學校按照“單獨確定入學標準、單獨組織入學考試、單獨進行招生錄取”的精神,遵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基本原則具體組織實施。
二、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1. 學院成立單獨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單獨招生工作。
2. 領導小組下設紀檢組、報名錄取組、考務組、保衛組、后勤保障組。
三、報名條件
1. 取得甘肅省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資格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中職應屆畢業生(即職業高中、中專和技校畢業生)。“中職生”需取得在校實踐技能測試成績和國家及行業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
3. 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或會考成績均達“C”以上(含“C”)。
四、報名及資格審核
1. 報名時間:2015年3月20日-4月6日,逾期不予辦理。
2. 報名方式:
為了使招生后續工作能夠順利進行,我校只接受網上報名,符合我省單獨招生報名條件的學生,登錄蘭州文理學院網站 ,填寫《蘭州文理學院2015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內高職院校單獨測試報名表》,選擇報考專業(每位考生可填報六個專業),并按網上提示上傳照片,照片為近期免冠正面2寸(34×45mm)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以下。報名成功后,自行下載并打印報名表,由畢業學校審核蓋章,考生、家長簽字后,于4月17日來學校領取準考證時交回。
3. 資格審核
我校在整理報名考生信息后,與甘肅省招辦2015年高考報名考生信息庫進行比對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名單將于4月10日至14日公布,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網站上查詢。
五、交報名材料及領取準考證
2015年4月17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帶有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到我校招生就業處辦理以下手續:
1. 交回網上報名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蘭州文理學院2015年甘肅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報名表》。(表中學校審核意見、蓋章、考生、家長簽字等內容不全者將不予接受)。
2. 普通高中畢業生提交由所在市(州)或縣(區)會考中心提供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會考考試等級證明;“中職生”提交由考生所在學校提供的實踐技能測試成績證明和國家及行業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原件。
3. 繳納考試報名費100元/生,領取單獨招生準考證。
六、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我校單獨測試招生的招生專業15個,招生計劃750名,其中面向省內58個貧困縣單獨測試招生計劃375名,面向全省單獨測試招生計劃375名。
七、測試辦法
1. 測試方式:筆試。
2. 測試內容:綜合測試。我校單獨招生考試按照專業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每科試卷總分300分,具體測試內容蘭州文理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考核辦法 。
3. 測試地點:蘭州文理學院校本部。
八、錄取原則和辦法
1. 錄取工作在甘肅省招辦的領導下,由我校組織實施。
2. 學校將按照考生單獨招生的成績,依招生計劃數,確定比例劃定錄取分數線;錄取過程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成績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填報了服從調劑志愿的考生,當所有填報專業計劃均錄滿的情況下,可調劑到線上其它未錄滿的專業。
3. 省內58個貧困縣考生在錄取時按各縣的招生計劃執行,如果該縣計劃在保證生源質量的情況下完不成任務,可在該縣所在市的貧困縣范圍內完成計劃;如還完不成計劃,可在全省58個貧困縣內完成; 58個貧困縣的剩余計劃在全省范圍內完成;最終所有剩余計劃轉成普通高考統招計劃進行錄取。
4. 我校根據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滿后,報甘肅省招辦審核備案,審核通過的考生由甘肅省招辦在錄取名冊上蓋章生效。錄取結果可從我院網站《新生錄取查詢系統》上查詢。
5. 凡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甘肅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甘肅省2015年普通高考。
6. 考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我校招生辦報到注冊,否則視為放棄,取消錄取資格。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進校后不能轉入其它學校。
7. 對單獨招生的考生身體要求,按國家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單獨招生的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九、新生待遇
單獨招生計劃納入我校今年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內,錄取數據由甘肅省招辦上報教育部,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通過單獨招生進入我校的考生,在學費、住宿費、困難學生資助、獎學金、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文憑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完全一致。
十、監督機制
1. 單獨招生工作由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按照《蘭州文理學院單獨招生監督實施辦法》執行。
2. 我校招生工作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
十一、違規處理
1. 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教育部令第1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2. 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單獨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二、本方案由蘭州文理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十三、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北面灘400號 蘭州文理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730010
聯系電話:0931-8685536(兼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