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財貿職業學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學院概況:安徽財貿職業學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08年教育部人才培養工作評估中獲優秀等次,2010年被確定為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單位,2011年被確定為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單位,2011年被省政府評為“安徽省創新創業示范校”。連續多年畢業生年終就業率均達到97%以上,學院多次榮獲“安徽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學院現有2個校區,占地面積500余畝,主校區坐落在合肥市大學城,設有大位會計學院、雪巖貿易學院、行知管理學院等9個教學機構以及4個教輔機構、2個研究機構。學院開設管、工、經、文、藝、農六大門類35個專業及方向,目前各類全日制在校學生12000余人。
二、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四、頒發證書: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五、辦學地址:合肥市翡翠路900號
六、招生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考試院監督”體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七、招生對象: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含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并參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中職畢業生升學考試招生(原對口招生)報名的考生,憑考生號在我院網站進行網上報名。
八、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31日,登錄安徽財貿職業學院網站 進行報名并填報專業志愿,學院24小時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請自行打印報名表。
九、志愿填報: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可填報3個專業志愿及服從志愿;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根據就業方向填報專業志愿。
十、資格審核
通過安徽省教育廳相關信息平臺對申請人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核,并在學院網站公布審核合格名單。
十一、招生計劃
具體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另行公布。
十二、考核測試
(一)面向應歷屆高中畢業生的測試
1.測試方式:采用高中畢業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加綜合素質測試的方式。其中應屆高中畢業生和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歷屆高中畢業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占錄取成績的50%(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分文科和理科,文科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占錄取成績的50%,綜合素質測試采用筆試方式進行;無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歷屆高中畢業生只采取綜合素質測試,測試成績占錄取成績的100%。
2、筆試內容:
綜合素質測試為德育和人文素養,考試大綱見我院網站。
(二)面向應歷屆中職畢業生的測試
1、報考會計專業的測試方式為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素質測試。
2、報考酒店管理專業(稻香樓班)的測試方式為面試,面試大綱見我院網站。
十三、免試政策
為選拔具有一定技能的考生,我院在2015年自主招生中,采用免試的方式錄取部分學生。免試方式包括學校推薦和學生自薦(免試學生在我院網站www.aftvc.com自主招生專欄下載相關表格)。
1.免試方式招收的考生其招生計劃包含在自主招生總計劃內。
2.校長實名推薦(面向中職院校):安徽財貿職教集團成員內學校具有推薦資格,部分學校可向我院推薦具有專業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應屆畢業生。
3.學生自薦:
(1)在人社、教育等行政部門組織的技能競賽中,獲得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學生均可向我校自薦。
(2)在軍隊服役期間獲得過三等功以上表彰的退役士兵,可申請免試入學。
(3)獲得過市級(含市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的個人可申請免試入學。
4.獲得免試入學的考生,須在考生所在學校公示一周時間。
5.符合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自主招生網上報名、填報專業志愿,填寫《安徽財貿職業學院2015年自主招生免試入學申請表》,于2015年3月31日前憑身份證和相關證明材料到我院招生就業處辦理免試入學申請手續及繳納報名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經我院自主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在我院自主招生專題網站公示免試擬錄取名單。免試入學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寫內容必須準確真實,如弄虛作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安徽財貿職教集團成員內部分學校校長實名推薦人數如下:
學校名稱 |
推薦人數 |
合肥市經貿旅游學校 |
10 |
安徽財貿職業學院中專部 |
10 |
安徽華夏旅游學校 |
5 |
太湖縣職教中心 |
5 |
阜陽商業學校 |
5 |
亳州工業學校 |
5 |
安徽材料工程學校 |
5 |
宣城市工業學校 |
5 |
安徽省桐城望溪高級職業技術學校 |
5 |
中科院合肥科技學校 |
5 |
十四、錄取
錄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廳領導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指導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由學院統一組織錄取。
1.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依據考生考核總成績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
3.參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與參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的待遇相同。
4.學院根據錄取原則錄取,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省教育廳審批。
5.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由我院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考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或安徽財貿職業學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我院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6.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考生參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試,若被正式錄取,不得再參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十五、領取準考證需交驗的材料
2015年4月10日考生攜帶下列材料至安徽財貿職業學院現場確認、繳費、領取準考證: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審核通過的考生在網上打印“安徽財貿職業學院2015年自主招生報名表”1份,并貼上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
3.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現場貼于準考證上。
4.報名費120元/人。
十六、測試時間:2015年 4 月11 日。
十七、咨詢電話:0551-63865888、63865837、63865822、63865815
十八、收費標準:學校的收費嚴格執行安徽省高校收費的標準和有關規定;如有變化,按國家或安徽省有關規定執行。
十九、監督機制: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選拔原則。
二十、申訴電話:0551-63865803。
安徽財貿職業學院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