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2015高職高專單獨招生考試考生須知
1、考生只需持《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準考證》標注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2、考場統一準備石英鐘和考試所用文具。考生嚴禁將包帶入考點。不準攜帶各種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移動電話、對講機、無線耳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掃描等各種信息傳輸設備、手表以及答題用筆、橡皮、格尺、圓規、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帶等考試用品進入考點、考場;不得攜帶影響入場檢查的與考試無關物品。
3、自覺接受和服從檢查人員三次入場檢查。考點大門查驗考生《身份證》和《準考證》;考點樓門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禁帶物品的檢查;考場再次利用金屬探測儀進行禁帶物品的檢查。開考后遲入考點、考場的考生,必須接受入場檢查,由此延誤的考試時間由考生自負。
4、不準提前交卷,當科考試結束前未經允許不得離開考場。
5、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文件進行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電子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