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師范大學2018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錄取原則
根據體育總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印發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的通知》(體科字〔2017〕137號)及《湖南師范大學2018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湖南師范大學確定了2018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錄取原則,現公布如下:
(一)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為200分、專業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為40分。
(二)對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湖南師范大學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湖南師范大學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三)在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湖南師范大學分項目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綜合成績相同時,專項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錄取時優先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招生計劃未完成,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
(四)湖南師范大學對籃球項目分性別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足球、排球項目分性別和位置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他項目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五)根據考生報考情況,排球項目中,男子自由人與非自由人的錄取比例不超過1:4;女子自由人與非自由人的錄取比例不超過1:2。足球項目中,男子守門員與非守門員的錄取比例不超過1:7;女子守門員與非守門員的錄取比例不超過1:9。
湖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