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2018年插班生招生簡章
一、校名、校址
學校全稱:華東政法大學
松江校區:上海市松江大學園區龍源路555號(郵編201620)
二、層次
本科
三、辦學類型
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四、專業培養對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語種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五、報名條件(招收對象)
招收對象為2017至2018年度上海市普通本科院校在校在籍一年級優秀學生(藝術體育類、網絡生、定向生、內高班、少數民族預科生除外),無違紀違規記錄,且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插班生招生的相關規定,需經學籍所在院校同意,大一學年所修課程考試成績全部合格(無不及格記錄)。按照上海市教委規定,每位考生只能報考1所學校。
六、招生專業以及計劃
招生計劃為25名,具體安排如下:
學院 | 專業(方向) | 招生計劃 |
法律學院 | 法學(民商法律) | 2人 |
經濟法學院 | 法學(經濟法) | 3人 |
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 政治學與行政學 | 8人 |
社會發展學院 | 社會學 | 9人 |
社會發展學院 | 社會工作 | 3人 |
七、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參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有關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指導意見執行,具體內容可登錄華東政法大學招生網站查詢。
八、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
筆試總分為250分,筆試科目為大學語文(總分100分)、大學英語(總分100分)、法律基礎(總分50分)。
(二)面試
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后,學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150%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考生名單。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創新思維等內容。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錄取
(一)錄取規則
在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基礎上,學校按照考生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計算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在專業錄取過程中,學校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結合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進行專業錄取。對最低錄取分數線上的同分考生,則按照筆試成績進行比較;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再按照大學語文、大學英語成績依次進行比較。
在專業錄取過程中,學校將根據專業錄取情況以及考生所填寫的“是否愿意調劑”情況,做相應的調劑錄取,不再與考生聯絡。
(二)錄取程序
1.公示:擬錄取名單在學校招生網進行公示。
2.錄取:擬錄取考生務必于9月初將本人大一學年就讀所有課程的成績單的復印件(需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蓋章)提交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經招生辦審核通過的考生,將發放華東政法大學錄取通知書。凡成績單有不及格科目的學生將被取消擬錄取資格。
插班生正式錄取名單由華東政法大學報上海市教委審批,按“插班生”途徑升入華東政法大學相關專業就讀。
十、學費標準
專業 | 學費收費標準 | 住宿費 |
法學(民商法律) | 每生每學年65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 1200元/人/學年 |
法學(經濟法) | ||
政治學與行政學 | 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 |
社會學 | ||
社會工作 |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華東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十二、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綜合獎和各類單項獎等學年獎學金以及40余個社會獎助學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三、其他須知
(一)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5月14日—5月18日
報名方法:登錄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統一報名平臺www.cbs.fudan.edu.cn,進行網上注冊,按照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完成報名后打印報名表,并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印章。
2.現場確認
時間:2018年5月22日(周二)9:00-15:00
地點:萬航渡路1575號華東政法大學 交誼樓 一樓 第四會議室
(請考生事先準備好以下材料):
(1)報名表(考生本人簽名,并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印章);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習成績證明原件(所在學校教務處蓋章);
(4)2017年高考錄取的錄檢表,加蓋所在學校招生辦印章或檔案館印章;
(5)報考費:報名費14元、考試費每門26元,共計92元;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待面試當天另外收取26元考試費。(滬價費〔2002〕8號、滬財預〔2002〕8號)
3.打印準考證
考生完成現場確認后,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平臺彩色打印準考證。考試當日,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二者缺一不可。
(二)筆試參考書目
1.大學語文(參考書目:《古代漢語讀本》,陳重業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8月版;《實用寫作》,侯迎華主編,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2月版);
2.法律基礎(參考書目:《法學通論》,洪冬英主編,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3月版)(相關法律條文如有變動的,以最新公布的為準);
(三)筆試時間、地點
科目 | 時間 | 地點 |
大學語文、法律基礎 | 5月27日9:00-12:00 | 具體安排以 準考證為準 |
大學英語 | 5月27日14:00-16:00 |
十四、監督
學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參與招生工作全過程,整個招生過程做到標準明確、辦法公開、程序規范。監督電話021-57090299。
十五、招生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上海市松江區龍源路555號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明志樓A210),郵政編碼:201620
咨詢電話:021-57790220
本科招生網:http://zsb.ec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