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學院2018年普通專升本招生章程
學校全稱:合肥學院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主管部門:安徽省教育廳
學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錦繡大道99號、158號
學校網址:www.hfuu.edu.cn
一、辦學情況
合肥學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誕生,開放中成長,創新中發展”的地方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創辦于1980年的合肥聯合大學。建校伊始,就提出“適當收費、不包分配、按社會需求設置專業、后勤社會化”的辦學模式,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主流媒體進行了報道,學校被譽為中國高等教育改革的“小崗村”。
2002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原合肥聯合大學和合肥教育學院、合肥師范學校合并組建合肥學院。學校成立以來,堅持“地方性、應用型、國際化”的辦學定位,借鑒德國應用科學大學辦學經驗,圍繞應用型人才培養關鍵要素,進行了系統改革和實踐,構建了具有鮮明特色的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為區域發展培養了大批高素質應用型人才。2009年,學校《借鑒德國本科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的研究、創新與實踐》課題獲國家教學成果二等獎。根據劉延東同志和陳希同志批示,教育部總結形成《關于合肥學院等地方高校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的調研報告》在全國推廣。
2009開始,根據國際高等教育發展新趨勢,突破學科定勢,開展能力導向的模塊化教學改革。2014年,學校獲國家教學成果一等獎,是省屬高校獲得的唯一最高獎項,校黨委書記蔡敬民獲得(…)總書記等中央領導人的親切接見。2015年獲第四屆全國教育改革創新特別獎。2016年聯合德國大陸集團、德國埃姆登·里爾應用科學大學設計“雙元制”高等教育專業,探索產教融合新模式。
學校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首批“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項目”—培養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63所試點學校之一,首批承擔“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61所學校之一,全國應用型本科高校專門委員會副主席單位,長三角地區應用型本科高校聯盟主席單位,安徽省應用型本科高校聯盟常任主席單位,安徽省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建設單位,中國政府獎學金留學生委托培養學校,中德經濟顧問委員會成員單位。
學校占地面積1391畝,建筑面積54.71萬平方米,教學儀器設備總值2.81億元。有14個教學系和4個教學單位。55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特色專業5個、“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專業4個、國家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教育部批準的對外合作辦學專業3個,國家大學生校外實踐教學基地3個。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約17000人,現有在編教職工979人,教師903人,正高95人,副高245人。常年在校外籍教師20多人,4人獲得中國政府“友誼獎”,11人獲得“黃山友誼獎”。2009年以來,學生獲得各類科技競賽省級以上獎項1160項,其中國家級獎項343項、一等獎和特等獎59項,多個獎項為全省高校唯一或首次。如第十屆“西門子杯”中國智能制造挑戰賽全國總決賽特等獎(第一名)。中德青年學生創業孵化中心入駐創業團隊30家,注冊公司14家。2016年有145項國家級和375項省級創新創業項目立項,新增18項大學生創客實驗室建設計劃,保持全省高校第一。
1985年,安徽省和德國下薩克森州簽訂共建合肥聯合大學協議,學校成為德方在中國重點援建的兩所示范性應用型高校之一。目前,學校同德、韓、日、美、意、西、 奧、英等國及臺灣地區61所大學建立了合作關系。有3個教育部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0個中外合作培養專業,共有3300多名學生赴國外留學,1100余名德國、韓國學生來校學習、實習。學校是安徽省、合肥市對外教育、文化、經濟合作交流的重要平臺,建有“中國安徽—德國中心”、“中國合肥—韓國中心”。先后幫助合肥市與德國奧斯納布呂克市、德國羅斯托克市、韓國瑞山市結為友好城市,促成了黃山市與德國施特拉爾松德市結為友好城市。在合肥市引進最大的外資企業德國大陸輪胎集團和西偉德公司等外資企業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建校三十周年校慶,時任德國總統武爾夫先生專門發來賀信。2016年8月30日,德國總理默克爾為合肥學院與德國施特拉爾松德應用科學大學合作設立的孔子學院揭牌并致辭。
近五年來,全國600余所高校、6000多人次組團來校專題學習應用型高校建設經驗。《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教育報》《中國青年報》《新華每日電訊》先后60多次報道學校改革發展情況。新華社《國內動態清樣》和《內部參考》先后4次報道學校改革發展成果。2016年9月,教育部評估中心領導在對學校審核評估反饋會上指出,合肥學院是全國應用型本科院校第一方陣的排頭兵。教育部正在總結推廣“安徽現象、合肥模式”。
2015年10月3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和德國總理默克爾共同視察合肥學院。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指出:“合肥學院30年來的發展壯大是中德務實合作的成功典范”,用“三十而立、卓有成效、根深葉茂”概括了中德合作共建合肥學院三十年的成果,寄予再創“中德合作未來更輝煌的30年”的期望。德國總理默克爾稱贊合肥學院是“中德近30年合作的光輝典范”。兩國總理共同決定在合肥學院設立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及基金。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經安徽省教育廳批準,2018年計劃招收普通專升本100人,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三、報名
1、報名條件:
2018年安徽省各級各類高等學校(包括在皖部屬高等學校、省屬普通高校以及經過批準舉辦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層次畢業生;或符合安徽省專升本報名資格且符合教學廳〔2015〕3 號和皖教學〔2016〕3號文件中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
2、報名辦法:
2018年專升本考試招生基本信息采集采用網上信息填報的模式,基本信息采集時段為2018年4月17日至4月20日。由當年有高職(專科)層次應屆畢業生的學校負責通知到每位畢業生,并安排專人結合考生入學當年新生名冊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凡不能如期取得畢業證書的學生不得審核通過。考生畢業院校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器聯網讀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同時使用攝像頭聯網采像。考生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由畢業學校錄入報名系統。考生報名基本信息錄入完成后,報名系統即時生成考生號。
報考合肥學院的考生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由畢業院校通過報名系統打印的考生報名信息表、合肥學院2018年“專升本”考試報名確認表(附表1),到合肥學院招生辦現場資格審查、報名、確認工作,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繳費、領取準考證。
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還需確認專業技能項目。
考生資格審查、報名及繳費時間為2018年4月23日8:30-16:30。考生本人憑身份證及報名確認表領取準考證時間為5月11日8:30-16:30。
考生資格審查、報名、確認、繳費、領取準考證地點:合肥學院行政樓一樓大學生事務中心(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錦繡大道99號)。
報名考試費按安徽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考試費等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9〕60號)文件核準的120元/生標準執收。銀聯卡刷卡繳費。
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考生于4月19日持身份證、畢業證、退役士兵證原件、報名確認表、其他相關材料及所有材料的復印件到合肥學院招生辦公室(行政樓302室)報名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錄取政策按照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 號)、《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落實好大學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學〔2016〕3號)和 《安徽省 2018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操作辦法》(皖招考函〔2018〕55號)執行。
四、考試安排
1、考試科目
學前教育專業考試科目:
1)學前教育學和學前心理學(150分)(筆試);
2)專業技能(100分)(鋼琴自彈自唱(面試)、兒童畫創作(筆試)任選一項)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考試科目:
1)高等數學(150分);
2)C語言程序設計(150分)。
各科考試大綱詳見《合肥學院2018年“專升本”專業考試大綱》(見附件2)。
2、考試時間
3、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設在合肥學院(安徽省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錦繡大道99號)。具體考場詳見準考證。
五、招生錄取
1、錄取原則
1)所有專業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專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發〔2018〕48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的通知》(皖教辦〔2014〕2號)的文件精神,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拔。
2)所有專業體檢標準將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2、錄取細則
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在所有考試科目單科成績必須都達到90分(含90分)的基礎上,根據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相同時,按考生《高等數學》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2)學前教育專業:《學前教育學和學前心理學》單科成績必須達到90分(含90分)和《專業技能》單科成績必須達到60分(含60分)的基礎上,根據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考生的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相同時,按考生《學前教育學和學前心理學》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擬錄取名單在合肥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www.hfuu.edu.cn/zs/)上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向省教育考試院報送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對于放棄擬錄取資格的,合肥學院可在其余參加考試的合格考生中根據錄取原則依序遞補錄取。遞補錄取名單將公示后隨其他考生一同上報省考試院。
擬錄取考生名單報送截止日期為5月28日。
3、報到注冊。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在合肥學院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無故不按期報到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報到時不能提供高職(專科)畢業證書,且比對學籍系統未按時畢業的考生,不得辦理入學手續,其入學資格無效。
4、資格復查。新生入學后,合肥學院根據招生政策、錄取標準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認真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考生入學資格,退回原畢業學校,同時要調查清楚責任,依法予以處理。
六、有關鼓勵政策
參照執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專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發〔2018〕48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的通知》(皖教辦〔2014〕2號)文件規定,獲得安徽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學前教育專業教育技能”、“計算機網絡應用”獎項一等獎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學前教育專業教育技能”、“計算機網絡應用”獎項三等獎及以上的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報考合肥學院相應專業,須于4月23日攜帶從合肥學院招生信息網下載填寫《合肥學院2018年專升本招生考試免試申請表》(附件3)、獲獎證書原件和經畢業學校審核蓋章的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由畢業學校出具蓋章的學籍成績單和由畢業院校通過報名系統打印的含有考生號的考生報名信息表,填寫報考院校、專業等信息并簽名后到合肥學院現場報名、審核,審核通過后于4月26日參加合肥學院組織的面試,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擬錄取名額不超過該專業總計劃的15%,未獲得擬錄取資格者仍可參加合肥學院5月12日的考試。具體面試方案另行通知,請關注合肥學院招生信息網。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須準確真實,如弄虛作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七、證書頒發
普通“專升本”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按照《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精神,“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八、學費標準
普通“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九、其他須知
(一)考生本人應堅持誠信的原則,報名所填報材料必須真實。對在招生考試中違規違紀者,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根據安徽省教育廳皖教秘高〔2014〕06號文件精神,學校及教職工不舉辦、不參與任何形式的專升本輔導班。不為社會中介或培訓機構開辦輔導活動提供場所。社會上所有形式的專升本輔導班均與合肥學院無關。
(三)相關招生考試、錄取信息將通過合肥學院招生信息網發布,廣大考生要及時關注,學校不再具體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損失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十、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51-62158118(招生辦)
聯系傳真:0551-62159118
聯系地址: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錦繡大道99號
聯系信箱:zsb@hfuu.edu.cn
本章程以皖教辦《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的通知》、皖招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印發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操作辦法的通知》為準。
本章程由合肥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