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學2015年表演(音樂表演與藝術管理)專業招生簡章
天津科技大學藝術設計學院前身為天津輕工業學院工業藝術工程系,創建于1985年。 2002年,天津輕工業學院更名為天津科技大學,同年成立藝術設計學院。目前有本科生2000余人,研究生200余人,是國內規模較大、專業設置較齊全、教學條件優越,集專業教學、創作設計、理論研究與社會實踐于一體的具有一定影響力的藝術設計學院。
學院擁有設計藝術學和藝術設計兩個碩士點,有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動畫、表演7個本科專業,其中產品設計專業設有玩具設計方向,表演專業設有服裝表演、音樂表演與藝術管理、運動藝術表演3個方向。學院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共有教師104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5人。教師隊伍年齡與知識結構合理,教學和實驗手段先進,為科學研究和高層次人才培養奠定了堅實基礎。
學院的設計學為天津市一級重點建設學科,有產品設計和動畫2個天津市品牌專業。設有“卓越藝術人才實驗班”,每年從新生中選拔優秀學生進入實驗班學習。各專業設有工作室與研究中心,為學生創作搭建實踐平臺,近年來,全院師生在各種藝術設計研究和創作活動中取得了顯著的成就。先后完成國家和天津市藝術設計規劃項目100余項,參加各類展賽并獲國際和國內各類獎項多項,出版教材、專著多部,是天津市社科類重點研究基地。
學院將保持和發揚傳統輕工優勢和辦學特色;堅持以人為本,以教學質量為核心,以應用型創新人才培養為目標;強調藝術與科學的結合,以創作、科研促進教學水平的不斷提高,實現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的科學發展、創新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努力建成具有鮮明特色的國內一流的藝術設計學院。
一、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及專業方向 |
計劃 |
層次 |
學制 |
說明 |
表演(音樂表演與藝術管理) |
30人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學費:15000元/年•生 |
注:招生地區不包括安徽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青海省、四川省。湖北省、江西省只招音樂表演類考生。其他省(區、市)根據該省招生主管部門文件要求執行。
辦學地點:
天津科技大學泰達校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13大街29號) 郵政編碼:300457
二、招生范圍
器樂類: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雙簧管、英國管、單簧管、低音單簧管、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西洋打擊樂(定音鼓、小軍鼓、馬林巴)、二胡、揚琴、琵琶、阮、竹笛、嗩吶、笙、民族打擊樂
鍵盤類:鋼琴
聲樂類:民族唱法、美聲唱法
舞蹈類:芭蕾舞、古典舞、民族民間舞、現代舞(不含爵士舞)
三、報名
1.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有國內常住戶口,普通高中、中職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熱愛所學專業。
(2)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3)報考舞蹈方向的考生,要求相貌端正,身體比例協調,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2.報名所需材料
(1)考生戶籍所在地招辦開具的《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或報考資格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及復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背面寫清姓名)。
3. 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請于2015年2月1日至3月16日16:00登陸天津科技大學招生信息網,點擊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打印報名表。網上報名所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提交確認后將作為錄取時的依據。
(2)現場確認:考生持從網上報名系統中打印的報名表和報名所需材料于2015年3月16日下午13:00—17:00到天津科技大學(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進行現場確認、繳費,打印準考證。
4. 報名費:初、復試各150元/人
四、考試
1.初試安排:
考點名稱 |
地點 |
現場確認時間 |
初試時間 |
天津科技大學河西校區 (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
大學生活動中心 |
3月16日 13:00—17:00 |
3月17日 |
注:我校將在校園網上公布初試合格考生名單,初試合格的考生安排參加專業復試。專業復試合格的考生才有錄取資格。
2.復試安排:
考點名稱 |
地點 |
復試報名時間 |
復試時間 |
天津科技大學河西校區 (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
大學生活動中心 |
3月17日 17:00—19:00 |
3月18日 |
3.政治思想考查與體檢,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統一負責。
4.專業課滿分為500分,考試內容如下:
專業 | 方向 | 初試內容 | 復試內容 |
(合格/不合格) | (500分) | ||
表演(音樂表演與藝術管理) | 器樂類 | ①演奏樂曲一首(曲目自選) | ①演奏樂曲兩首(其中包括中型練習曲一首,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70%) |
②音階練習(三升、三降以內) | ②視奏(10%) | ||
③樂理(筆試)(10%) | |||
④聽寫(筆試)(10%) | |||
鍵盤類 | ①演奏樂曲一首(曲目自選) | ①演奏樂曲二首(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須在奏鳴曲的快板樂章、練習曲或復調作品中選擇,其中必須包括一首奏鳴曲的快板樂章)(70%) | |
②音階練習(三升、三降以內) | ②視奏(10%) | ||
③樂理(筆試)(10%) | |||
④聽寫(筆試)(10%) | |||
聲樂類 | ①演唱曲目一首(曲目自選) | ①演唱曲目兩首(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70%) | |
②基本練習測試 | ②視唱(10%) | ||
③樂理(筆試)(10%) | |||
④聽寫(筆試)(10%) | |||
舞蹈類 | ①舞蹈作品 | ①技術技巧能力測試(含跳、轉、翻等技能)(30%) | |
②基本功與能力測試(身體軟開度等) | ②模仿能力測試(10%) | ||
③舞蹈作品(不得與初試劇目重復)(60%) | |||
備注: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形象好、氣質佳,善于表演。 |
說明:①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報名現場了解有關考試的注意事項和要求;
②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
③音樂伴奏(mp3格式)、道具、服裝、樂器(除鋼琴)等由考生自備。
5.合格生源確定與成績查詢
(1)學校視生源情況,按照不超過4:1(專業考試合格人數:專業招生計劃)的比例確定合格生源范圍。
(2)2015年4月中旬,所有參加我校專業考試的考生須通過天津科技大學招生信息網“2015年藝術類專業成績查詢系統”查詢考試結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自行打印《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我校不再另行郵寄)。
五、錄取原則
1.綜合分計算方法:按專業課成績與文化課成績5:5的比例計算綜合分。在計算綜合分時,專業課成績按滿分750分折算,文化課成績按高考原始分數計算(滿分750分[滿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數學成績,不含政策照顧分)。
綜合分算法:綜合分=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1.5×50%
2.報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參加我校專業復試且專業成績達到我校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依據我校公布的在該省招生計劃及考生高考志愿,按照綜合分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3.考生報考本專業屬所在省組織藝術類省統考范圍的,必須取得該專業省統考合格證,方有資格參加錄取,并按照所在省有關2015年藝術類招生錄取規定執行。
六、有關須知
1.文化考試
專業考試合格者,須參加本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手續按當地規定執行)。我校各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全部為英語。
2.新生入學及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對于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六、聯系方式
部門:天津科技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 電話:(022)28113336、60273336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傳真:(022)60273023
郵編:300222
E-mail:zszx@t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