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2015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有關說明)
有關說明
五、有關說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2015年有關藝術類招生的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2.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3.考生不能在不同考點參加同一專業的考試,表演專業限定一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專業方向,不能兼報。
4.若藝術類考生所在省的高考成績滿分分值不等于普通類考生的滿分分值,我校將對該省一本線按比例進行折算(四舍五入取整),再依照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要求執行。
5.若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舞弊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并報生源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