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學藝術學院2015年招生簡章(美術與設計學類、舞蹈表演及音樂表演專業)(錄取原則)
錄取原則
六、錄取原則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校考合格且符合省統考要求,其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文化控制線,第一志愿填報重慶大學相關專業,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德、智、體綜合考核,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專業成績/300×100×60%+文化成績/文化成績總分×100×40%)。其中:對各省校考專業成績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即可優先錄取;校考專業成績合格,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一本線”即可優先錄取。
舞蹈表演專業:按照未作分省來源計劃的要求進行錄取。校考合格且符合省統考要求,其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文化控制線,第一志愿填報重慶大學,按照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其中:校考專業成績合格、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二本線”即可優先錄取。
音樂表演專業:按照未作分省來源計劃的要求進行錄取。校考合格且符合省統考要求,第一志愿填報重慶大學,其高考成績達到本省 “一本線”的65%(且不低于所在省相應專業文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其中:校考專業成績位列全國排名前5名的考生,其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相應專業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數線即可優先錄取。校考專業成績合格、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一本線”即可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