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關于做好2018年部分核類普通本科專業單獨招生考試的通知
湖南省、四川省、陜西省、甘肅省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核工業企業(單位):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現就2018年部分核類普通本科專業單獨招生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工作
(一)招生范圍及對象
1.面向湖南省、四川省、陜西省、甘肅省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5省(區)核工業系統的生產企業和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以下簡稱核工業企業)優秀青年和高中畢業生招生。
2.考生須具備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且通過湖南、四川、陜西、甘肅及新疆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審核。
(二)報名時間
南華大學2018年部分核類普通本科單獨招生考試報名時間,統一為2018年3月24日至4月3日。
(三)資格審查材料
1.南華大學2018年部分核類專業單招考生報名推薦、資格審查表(見附件1)。
2.南華大學2018年部分核類專業單招報名匯總表(見附件2)。
3.由考生所在縣(市區)招辦出具高考報名登記表復印件一份,需加蓋公章。
4.由核工業企業推薦單位出具考生父親或母親的工作證明和身份證號(見附件5)。
5.考生與核工業企業職工(父親或母親)的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若戶口簿不能證實關系的,還須提供其他佐證材料。
6.核工業企業紀檢監察部門對報名考生資格審查的程序、公示情況出具書面說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7.南華大學核類專業單獨招生定向培養協議書(見附件6)。
以上材料請推薦部門統一寄送至南華大學招生辦公室(材料接收截止日期4月3日,未按材料截止日期報送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郵寄地址: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常勝西路28號;殷志 0734-8282553。單位匯總電子報名材料發送工作郵箱zs@usc.edu.cn。
(四)報名資格審查
1.考生所在縣(市區)招考部門證明材料,即證明考生已經通過所在省(區)2018年高考報名審核。
2.報名的考生須與核工業企業溝通,達成定向就業意向,方可報名填寫南華大學2018年核類專業單招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1)。
3.報名資格審查程序
(1)初審
由推薦考生報名的企業人事部門(具有人事管理權)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初審合格的考生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同時公布報名企業單位紀委和南華大學紀委(0734-8281591)、南華大學招生辦公室(0734-8282553)電話,公示無異議的考生通過初審。
(2)復審
推薦考生報名的企業負責人對考生資格進行復審。通過復審的考生由企業人事部門匯總復審合格的考生資格審查資料。請推薦單位嚴格按照材料接收截止日期寄送審查材料及發送電子版。
(3)公示
學校根據復審材料等,在4月7日通過南華大學招生網(http://zsw.usc.edu.cn)向社會公示復審合格的考生名單,接受社會監督,無異議者取得南華大學2018年部分核類專業單獨招生考試報名資格。未經企業審核推薦,達成就業意向;復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四)報名辦法
1.網上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
4月8—10日,取得報名資格的考生登陸南華大學招生網(http://zsw.usc.edu.cn),點擊核類專業招生考試報名系統,輸入用戶名、密碼,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的有關內容,確認同意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時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給予相應處理。請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工作,超過規定報名時間期限系統將自動關閉。
2.網上填寫報名信息
填寫考生報名信息表(附件3),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信息表的相關內容請參照《南華大學2018年部分核類專業單獨招生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填寫(選定)說明(附件4)。
3.確認信息
信息填寫完成,請考生認真核查,再次確認信息,信息核對無誤的,再提交報名信息。
(五)領取準考證
4月20日,考生到南華大學招生就業處一樓大廳現場報名繳費確認,并領取《南華大學2018年核類專業單獨招生準考證》,具體報名事項安排將通過南華大學本科生招生網發布。
二、招生專業計劃
面向湖南、四川、陜西、甘肅及新疆5省(區)計劃招生,招生層次為全日制普通本科,學制四年,外語語種為英語,招生科類為理工類,招生專業6個,具體為:
專業名稱 |
科類 |
學制 |
計劃 |
湖南 |
四川 |
陜西 |
甘肅 |
新疆 |
10 |
35 |
10 |
30 |
5 |
||||
核工程與核技術 |
理工 |
4 |
30 |
|||||
輻射防護與核安全 |
理工 |
4 |
20 |
|||||
核化工與核燃料工程 |
理工 |
4 |
10 |
|||||
礦物加工工程 |
理工 |
4 |
10 |
|||||
礦物資源工程 |
理工 |
4 |
10 |
|||||
資源勘查工程 |
理工 |
4 |
10 |
注:此為分省預計劃,最終計劃以生源數量、質量確定。其中礦物加工工程、礦物資源工程、資源勘查工程三專業單招班主要面向鈾礦的提煉、開采、應用等研究方向。
三、考試命題、科目及時間
1.命題、制卷、評卷工作委托教育部認定的教育考試機構統一組織實施。各考試科目命題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說明》的要求執行。考試科目時量、分值分別為: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量(分鐘) |
科目分值(分) |
語文 |
150 |
150 |
數學(理) |
120 |
150 |
外語 |
120 |
150 |
理科綜合 |
150 |
300 |
各科文化成績用卷面原始分呈現。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值為750分。
2.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外語不測試聽力。
3.考試地點、時間安排
南華大學2018年核類專業單獨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時間安排
時 間 |
4月21日 |
4月22日 |
考試地點 |
9:00—11:30 |
語文 |
理科綜合 |
南華大學 |
15:00—17:00 |
數學 |
外語 |
南華大學 |
考試組織管理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執行,嚴格考試和試卷保密管理。
四、錄取工作
1.公布成績
5月1日前,向社會公布分省錄取控制線、擬錄取考生名單。學校招生辦將考生成績及定向就業單位與考生協議書、南華大學與考生協議書寄送各核工業企業。
2.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5月7日前,推薦考生的相關核工業企業(單位),將擬錄取考生定向就業單位與考生協議書、南華大學與考生協議書匯總寄送南華大學招生辦。
3.錄取
5月下旬,學校將已簽訂定向就業單位與考生協議書的單位(企業)所推薦的線上考生信息報生源省(區)招辦審核,辦理新生錄取手續。未被南華大學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4.錄取專業
學校將依據考生成績和志愿確定錄取專業,一旦錄取專業確定后,不得再更改專業。
五、培養和就業
學校根據核工業企業(單位)的需求,結合學生自身的特點,單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畢業后按該生定向就業協議單位派遣就業,該生和就業協議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六、工作要求
1.單獨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考試,請各單位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核工業企業(單位)優秀青年和高中畢業生報名的推薦和資格審查工作。
2.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實行“誰主管、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3.對報名工作人員或考生的各類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有關法規,進行處罰和責任追究。
4.推薦考生的相關核工業企業(單位),須高度重視核類單獨招生考試工作,要嚴格按照工作時間要求及時報送相關工作材料。未按工作時限報送材料的考生,學校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再辦理錄取手續。
七、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南華大學招生就業處 聯系人:殷志
通訊地址:湖南省衡陽市常勝西路28號 郵編:421001
咨詢電話:0734-8282553、8282711
傳 真:0734-8282553 電郵:zs@usc.edu.cn
南華大學
201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