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2018年分類考試招生實施方案
根據《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印發<安徽省2018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皖招考〔2018〕2號)和《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2018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在學校考試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負責分類考試招生工作,下設招生辦公室和招生監督辦公室。
(一)招生辦公室,掛靠學生處。
主 任:汪長如
成 員:方永紅 陳炎 李雅茹
(二)招生監督辦公室,掛靠監察審計處。
主任:王志華
成員:許曉燕 程西望
為確保2018年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下設招生宣傳錄取組、命題考務組、資料審核組、后勤保障組等5個工作組,各工作組在學校領導下按相應的職責開展工作。
二、任務分工
(一)招生宣傳錄取
責任部門:學生處(責任人:汪長如)
主要職責:
1.審定章程后按時報省考試院,經審核備案后掛網,適時開通招生咨詢電話、負責咨詢答疑;
2.及時發布有關學校分類招生政策、信息;
3.履行招標程序,確定招生宣傳合作方;
4.印制招生簡章等,組織線下宣傳;
5.詢價、租賃分類考試招生服務系統;
6.根據考試院發布文化測試分數線、報考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情況、招生計劃,確定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專業測試分數線、及時發布;
7.組織網上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審核高中考生免學校測試申請和相關材料;
8.協助教務處組織專業測試,根據專業測試成績、文化課成績,按照錄取原則,擬定錄取方案,待學校審定后預錄取、并報省考試院;
9.發布預錄取名單、組織網上確認、查詢錄取情況等;
10.統計分析考生確認情況、學生報到情況等
(二)命題考務
責任部門:教務處(責任人:陳輝)
主要職責:
1.負責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命題和制卷工作;
2.負責專家的遴選和培訓工作;
3.負責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考務組織和成績登記并報給學生處。
(三)中職考生資料審核
責任部門:護理學部(責任人:嚴繼貴)
主要職責:
1.負責分類考試招生中職生申請校內測試合格考生材料收集及資格審查工作;
2.負責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后勤保障
責任部門:財務處、總務處、保衛處、圖文信息中心(責任人:(責任人:孔凡軍 孫文 彭民 羅曉南)
主要職責:
1.協調解決收取考試費用120元/人的文件,負責分類考試報名費的統計工作;
2.負責校園活動日環境整治、綠化、美化工作;
3.負責分類考試場地的服務工作,確保供水、供電等公共基礎設施運轉正常;
4.負責分類考試考場的安全保衛和維持秩序工作;
5.負責分類考試招生的網絡保障和技術支持工作;
(五)監督
責任部門:監察審計處(責任人:王志華)
主要職責:
1.負責監督分類考試招生信息公開、規范實施;
2.負責全程監督分類考試招生各項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3. 負責調查處理分類考試招生有關的違規違紀問題調查、處理;
三、校內測試
根據學校分類招生章程和2018年第2次校長辦公會議決議:
(一)職業適應性測試(高中畢業生參加)
1.測試對象
達到省統考“文化素質測試”資格線的考生、按照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面向高中招生計劃總數的1:4比例劃定測試分數線,達到測試線以上的考生經本人繳費確認后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符合有關條件的可以申請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免校內測試”資格。
2.測試內容與方法
測試方式為面試,采用專家提問、考生現場解答。測試內容包括道德判斷和情感價值觀、思維能力、生活常識及對學校和專業的了解。測試的結論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種。
(二)職業技能測試(中職畢業生參加)
1.測試對象
達到省統考“文化素質測試”資格線的考生、按照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面向中職招生計劃總數的1:6比例劃定測試分數線,達到測試線以上的考生經本人確認后參加職業技能測試,符合有關條件的可以申請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免校內測試”資格。
2.測試內容與方法
測試方式為技能測試,采用考生抽簽選題,現場技能操作,專家評分的方式。技能測試內容主要有鋪床法、控制醫院感染的措施、清潔護理、排泄護理、藥物療法與過敏試驗法、靜脈輸液和輸血法、危重病人的搶救技術等有關基礎護理技能操作,測試時間8分鐘。測試的結論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種。
(三)免學校測試
達到以下條件之一即可申請免學校測試:
(1)文化素質測試總分達到260分以上(含260分)。
(2)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辦法。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報名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實資格、學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后,可免職業技能測試。
獲得護士執業資格者可以參照此款申請免學校測試。
四、錄取
在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合格及免試考生中,依據“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報考的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五、舉辦校園開放日
4月14日舉辦校園開放日活動,請各招生系(學部)組織開展面向考生的校園開放活動,展示辦學實力和專業特色,堅定考生報考志愿。具體活動方案于4月2日前報送學生處備案。
附:考生繳費、參加校內測試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