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2018年藝術類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選拔符合美術類專業培養要求的新生,按照《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及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專科美術類專業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簡介
第三條學院名稱及代碼: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4545。
第四條辦學地點:山東省濟南市南辛莊西路326號;郵編:250022
第五條辦學層次及類型:專科(高職);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六條 上級主管部門:山東省殘疾人聯合會
第七條 基本情況: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隸屬山東省殘疾人聯合會,系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學校。學院建筑面積80282.72平方米,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479人,在職教職工172人,教學儀器設備總值5464.6萬元。有文體教學館、語音室、期刊閱覽室、圖書閱覽室、視障閱覽室和數字化圖書館各1個。圖書館各類紙質圖書14.24萬冊,盲文書1020冊,有聲讀物磁帶5123(盤)、光盤868盒,各類報刊雜志195種,電子圖書49025GB。引進了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電子圖書庫和工具書檢索、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等系統。電子閱覽室9個,電子閱覽位476個,其中1個視障閱覽室,視障閱覽設備59臺;網絡多媒體教室49間,計算機513臺;校園因特網、有線電視網、教學與安全監控網覆蓋全校,實現了光纖入戶,學生宿舍內每人一個網絡端口。校園無障礙設施健全,學生公寓配套設施完善、功能先進,較好的滿足了師生的工作學習生活需要。
學院現有專任教師119人。專任教師中擁有碩士學位者49人,碩士及以上學歷者占教師總數的41.1%;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者20人,占教師總數的16.8%;外聘專家22人,組成了“專家顧問團”和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構建了專兼結合的教師隊伍。
學院注重建立健全教學質量測評和保障體系,構建了學院、行業、企業和其他組織多方參與的評價模式和教學質量監控機制,完善和改革實踐教學質量考核辦法,建立了專業技能課程以評代考、考評結合的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確保教學質量。
學院堅持“科研興校,科研興教,科研強師”的理念,制定獎勵政策,鼓勵教師參與科研,積極爭取科研項目,營造了良好的科研學術氛圍,有效帶動了教學改革與教育創新。
第八條辦學經驗和社會效應
1.辦學經驗。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于2015年1月經省政府批準,在山東省特殊教育中等專業學校基礎上正式建立。學院辦學歷史最早可追溯到1989年建校的山東省康復職業中等專業學校,至今已有近30年的辦學歷史,為社會培養了大批專業人才。在中高等職業教育教學管理、專業建設、實習實訓、招生就業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鍛煉培養了一大批專業教師和管理服務人員。
2.社會效應。學院在全國特教系統中在校生人數最多,在辦學特色、教育管理、專業建設、教育教學、人才培養、校企合作等方面得到教育主管部門、社會各界和用人單位的一致認可,社會影響力不斷擴大。學院始終深入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牢牢把握服務發展,促進就業、培養工匠技能人才的辦學方向,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堅持職業技能培養和綜合素質教育并重,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知行合一,積極構建“四位一體”的德育體系,不斷探索殘疾人職業教育發展的新途徑、新方法,深化教學改革,加強內涵建設,創新育人機制,提高辦學水平,致力于建設特色鮮明、全國一流的特殊教育高等職業學院。
自2003年以來,畢業生連年供不應求。有的畢業生成為奉獻特教事業的骨干教師;有的成為單位的業務骨干、技術能手;有的自主創業開拓出自己的天地,有的成為勞動模范或當地殘疾人群體中的杰出代表,享受政府特殊津貼;有的榮獲山東青年“五四”獎章、山東省先進工作者等榮譽。2011—2015年,學院連續4次代表山東參加全國中職學校學生技能作品展洽會,承擔特殊教育專項成果展,是獲獎最多的學校。2012年,學院作為全國特教學校代表參加了教育部在德國舉辦的首屆中國職業教育展。
學院是首批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全國職業院校殘疾人康復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單位、全國青少年道德培養實驗基地、全國特殊藝術人才培養基地、國家殘疾人體育培訓基地以和中國西部教育顧問單位,先后榮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全國特殊教育先進單位等20多項國家級榮譽和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狀、省級文明單位、省教育系統先進集體、振興山東殘疾人體育突出貢獻獎等30多項省級榮譽。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監督等工作,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 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一條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
專業名稱:工藝美術品設計 藝術類別:美術類
專業代碼:650119 科類名稱:藝術文理兼招
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調檔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
第十三條 錄取原則:
錄取按照《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認可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依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投檔名單,藝術文和藝術理分開排序,按山東省投檔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若綜合成績相同,優先錄取高考專業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五條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學院網站和錄取通知書等。
第十六條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退費及獎助學金情況
第十七條 學費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執行(學費標準如有變動,屆時按山東省新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學生須在每學年報到時足額繳清所有費用,因故退學或受校紀處分開除學籍的,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一年按10個月計算。其它費用也在學生退學時一并結清。
第十九條 學院高度重視學生資助工作,根據國家、省有關獎助學金和生源地助學貸款等資助文件要求,對遵紀守法、勤奮學習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資助。設立學院助學、獎學金,分別對品學兼優的學生進行助學和獎學。其中,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獎勵比例達50%。提供勤工助學崗,從不同方面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 畢業證書名稱及類別
第二十條學生學習期滿,達到學院規定的要求,學院頒發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規定的內容如果與生源省有關文件規定不一致,則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31-87198317 傳真:0531-87198300
學院網址:www.sdse.cn
郵箱:t87198317@126.com
學院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南辛莊西路326號
郵政編碼:25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