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工商學院2018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單招”)是普通高等教育學校考試招生的一種重要方式,是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規范學院單招工作,根據教育部和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根據學院辦學特色及專業培養要求,實施“單獨考試、單獨錄取”的招生模式,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名稱:鄭州工商學院。
第四條 學院國標代碼:13507;在豫招生代碼:6506。
第五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前程路8號。
第六條 辦學性質與層次:鄭州工商學院,始建于2002年,前身是河南理工大學與宇華教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舉辦的獨立學院——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2016年4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轉設為獨立設置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三章 招生對象與報名辦法
第七條 招生對象:已參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者;已參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者,均可報考鄭州工商學院。
第八條 報名辦法:學院單招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2018年3月20日9時至23日18時,考生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進行網上報名和志愿填報。 考生網上報名后,需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高考考生號、申請加分的相關材料,到鄭州工商學院招生就業處現場確認并領取準考證。
第四章 考試辦法
第九條 考試辦法:學院按照“文化知識+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組織命題、考試和錄取。
“文化知識”考試要求。高中生“文化知識”考試成績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中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三科總成績按總分150分進行折合),沒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其他考生隨中職生參加“文化知識”校考。“文化知識”校考由學院自主命題、考試和評卷。考試內容為語文、數學、英語,考試形式為筆試,總分150分。
“職業技能”考試要求。“職業技能”考試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職業傾向等,總分150分。考生獲得的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書情況,作為考生職業技能評價的重要內容,考生可攜帶相關憑證,在職業技能測試時向評委出示,由評委進行綜合評定。
考核總成績=文化知識成績+職業技能成績+政策加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錄取原則:執行教育部和省招辦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規定,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志愿優先、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身體要求: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二條 錄取辦法:根據考生志愿,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如有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參照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文化知識考試的語文成績、文化知識考試的數學成績、文化知識考試的英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三條 加分政策: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河南省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有關加分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www.ztbu.edu.cn)進行公示,公示結束,錄取名單報省招辦審核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五條 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屬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類型,專科層次。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后,轉學、轉專業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待遇與參加統一考試錄取的學生相同。凡被單獨考試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學院將及時通知其參加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六章 獎、助學金
第十六條 學生在校期間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貧困生助學金等,同時學院還設有各類獎學金。另外,學院還設有勤工助學崗位、新生“綠色通道”,積極幫助貧困生申請助學貸款。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專科專業學費:當前收費標準9300元/年,2018級新生將執行新收費標準,新收費標準以價格、教育主管部門備案通過后的為準,屆時新收費標準將向社會公布。
第八章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前程路8號
郵政編碼:451400
招生咨詢電話:0371-85303666、85303777
學院網址:www.ztbu.edu.cn